wwweewww 发表于 2022-1-26 10:43:31

离职报告多写3个字 赔了公司2.9万元

最近,曾经在辽宁省大连市一家软件开发企业工作的彭晨宇感到很郁闷,原本是主动辞职的他因为图省事,套用网上有漏洞的辞职报告模板,多写了3个字,结果无奈支付了前“东家”2.9万元赔偿金。

离职报告多写3个字,赔了公司2.9万元

2021年3月,彭晨宇因企业5年未涨工资决定离职。他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了纸质辞职报告,报告是他根据从网上下载的模板改写的,文末有“请批示”字样。
当年4月23日,彭晨宇打包办公用品离开企业。让他没想到的是,5月20日,他收到了法院传票:企业状告他旷工,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9万元。
经审理,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认为,彭晨宇提交的辞职报告上有“请批示”字样,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彭晨宇离开企业的行为属于旷工,应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

律师说法


离职的方式和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首先应该知道解除劳动合同是自己的权利,其次还应了解离职的方式和程序。
一、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离职方式不同,所带来的的法律后果也不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才能获得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劳动者先提出解除合同,那么劳动者将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也有两种情况:如单位无过错,那么劳动者必须依照程序解除,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有过错,那么劳动者可以随时行使合同解除权,并且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 陈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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