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慧晨 发表于 2022-5-19 09:17:25

为群众办实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高效便捷解纠纷

“没想到,我和被告之间持续了近2年的纠纷,通过法院诉前调解,不到2周的时间就解决了,还不收费,真的很方便。”拿到司法确认书的喻某欣喜地说。
这是宿豫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江苏某置业公司欠喻某工程款287536元,后喻某购买了该置业公司开发的房子,支付首付后尚欠购房款439000元。因双方互不相让,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喻某将置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宿豫法院受理该案后,委派人民调解员吴长征负责诉前调解工作。在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吴长征了解到双方都有意向将2笔款项进行冲抵,于是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同双方进行沟通交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将涉案2笔款项进行冲抵,抵销后尚欠的房款,原告以申请房屋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给被告,并向被告提供工程款发票。

在双方确认调解协议无误签字后,人民调解员就司法确认事宜进行告知,引导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由法院给你们确认一下,到时候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且这个司法确认是不用交钱的。”吴长征解释道。最终,法院依法出具司法确认书,不到一个上午的时间,该起纠纷有效化解。
宿豫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市中院、市司法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通知》,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强制执行力,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工作模式,进一步为诉讼服务提效,用更快速度为人民排忧解难,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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