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慧月 发表于 2022-9-7 09:59:40

说假话,被罚8000


近日,沭阳县人民法院对朱某金虚假陈述行为作出(2022)苏1322司惩6号决定:罚款8000元。
被处罚人情况
被处罚人:朱某金,男,1985年出生,汉族,沭阳县人,住沭阳县沭城街道孙圩村。
基本案情
被告侯某、侯某华经李某东介绍向朱某金借款100000元,出具了120000元的借条;由朱某金通过转账给李某东,再由李某东转账给被告侯某。借款后,被告侯某通过李某东向朱某金还款80000元,又通过胡某月向朱某金还款12000元,剩余款项未能归还。
2022年1月4日,朱某金向法院起诉,要求侯某、侯某华归还借款120000元。在第一次庭审中,朱某金坚称其向被告交付了120000元现金,且被告未归还过任何款项。经法官向李某东核实,被告侯某已通过李某东向朱某金还款80000元,但朱某金仍否认该事实。第二次庭审中,朱某金承认借款金额和还款情况。
收到处罚决定后,朱某金已全部缴纳罚款。
法官解读
朱某金在诉讼过程中故意作虚假陈述,其行为明显违背了民事诉讼应遵循的诚实信用这一重要原则,妨碍法院审理案件,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司法权威,构成妨害民事诉讼,依法应予以制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沭阳法院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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