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匿名举报在宿豫城区某工地有人燃放烟花。
珠江路派出所接报后迅速开展工作,经查,违法嫌疑人韦某某在明知该工地属于禁燃区的情况下,仍然为了庆祝楼房封顶燃放烟花爆竹。韦某某表示其在网上、在单位都看到烟花爆竹禁燃的宣传,只是抱有侥幸心里,认为不会被人发现。 韦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宿豫警方依法对韦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2019年12月15日 《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非法燃放、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 将会被依法查处 市民朋友 一定要看仔细了!
市区全时段“禁燃”区域是哪里?
“禁燃”区域外的
“禁燃”区域地点外的其他区域 在燃放时间上有哪些限制
违反规定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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