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城事] 关于宿迁市政府“五星”消费红包的10个问题,答案来了

[复制链接] IP属地: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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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6 08: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1.部分市民、商户反映消费红包无法正常抵扣?

A:第一,确认消费地点。本次所发电子消费红包中,只限餐饮行业使用,并且只限在宿迁市区使用,不含三县。

第二,确认商户已开通微信商户号。若已开通,商户可以主扫付款也可以被扫付款。

活动范围内还未开通商户号的商户,可联系微信支付平台开通。微信客服电话:95017 活动客服电话:18805242493

Q2.电子消费红包发放方式是什么?

A:本次消费红包采取“微信预约抽奖”原则。

微信抢红包方式:用户可搜索“嗨宿迁”微信公众号,点击预约,等待抽奖。若中奖,消费红包将自动存入个人微信卡包中;若未中奖,则可直接等待下一期抽奖。每期可抽一次。

Q3.电子消费红包发放使用时限?

A:活动从6月18日开始至7月9日结束,共发4轮,每轮红包限中奖14天内使用。第一轮消费时限,6月18日上午10时0分—7月1日23时59分。第二轮消费时限,6月25日上午10时0分—7月8日23时59分。第三轮消费时限,7月2日上午10时0分—7月15日23时59分。第四轮消费时限,7月9日上午10时0分—7月22日23时59分。消费红包发放当日生效,每轮活动结束后自动失效,第四轮结束,即本次活动全部结束时仍未消费抵扣的红包,将被活动主办方回收。

Q4.电子消费红包使用规则是什么?

A:消费红包需要到宿迁市区范围内开通微信支付商户号的餐饮类商家使用,最终支付环节通过微信支付实时抵扣使用。

提醒:公众在到店消费前可提前了解店家是否支持使用政府消费红包。

Q5.电子消费红包发放对象是哪些人?

A:活动面向全体自愿参与活动的宿迁居民及市外来宿人员(包括在宿迁的外地游客)。

Q6.电子消费红包是否可转赠他人?

A:每笔消费限用一个红包,一次性全额使用,红包不能相互转增,不兑现,不找零。

Q7.活动具体发放金额是多少?

A:发放消费红包总计三千万元,第一期发放金额如下:

第一期为一千万餐饮类消费红包,计划分别于6月18日、6月25日、7月2日、7月9日上午10:00进行四轮摇号发放政府消费红包(餐饮类)。

Q8.消费红包能否叠加商家优惠活动使用?

A:“五星”消费红包可在商家的优惠活动基础上进行叠加使用。

Q9.电子消费红包如何与商户结算?

A:即时结算,不涉及其他流程,在抵扣完消费红包后平台直接付给商家。具体以微信平台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Q10.退款规则是什么?

A:1.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2.当用户使用消费红包的交易发生退款时:若消费红包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红包将退回至用户微信卡包,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红包;若消费红包已过有效期,消费红包不退回用户。


还没有预约报名的小伙伴们

赶快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吧~

7月9日上午10:00

继续摇号发放第四轮“五星”消费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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