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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河清路打通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批准河清路打通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宿建〔2021〕1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河清路建设等有关问题会办意见》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起于八一路止于风荷路。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全长约360m,规划红线宽度24m,对道路进行打通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匡算约928.86万元,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
此文仅作为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申请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或项目开工的审批文件。接文后,请据此办理规划、土地、节能、环评、洪评等手续,并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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