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医疗秩序,我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纷纷“亮剑”!

[复制链接] IP属地:江苏省宿迁市
发表于 2021-12-23 09: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着重开展非法行医、行业作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等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常态化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有效整顿了医疗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我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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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
2021年,我委与市公安局、市市场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同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8部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重点查处非医疗机构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隆鼻”、“割双眼皮”等行为,运用手术、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行为的医疗美容活动。全市共立案查处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77户次,罚款650.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8.75万元。
02.开展全市医疗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
印发《全市医疗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结合国家和省双随机抽查任务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围绕医疗机构的资质、医疗质量、医疗临床应用技术、人员资质、药品器械、医疗文书等方面进行检查。全市共立案查处183家,罚没款240.67万元。
03.开展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
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全面大检查,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通过发布检查公告、现场核查、抽查病案、查看医学文书、档案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对全市46家二级以上医院依法执业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共立案处罚133件,罚没款558.26万元。立案处罚案件数量,罚没款金额较往年明显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明显提升。
新闻深一度
问:市民如何有效识别非法行医“黑诊所”?
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过卫生部门批准开办的合法诊所,均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查看是否在批准的效期限内。
从业的医生是否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是否持有护士注册证书,是否有医生不在诊所时护士给患者就诊看病并采取治疗措施的。
诊所的地点和环境,一般非法行医的“黑诊所”都无明显的标识,内部设施简陋,环境差,并且一般设置的地点比较隐蔽(例如,未经批准在自己家中擅自行医)。
广大市民朋友们,一旦在诊疗场所未发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内发现有聘用无执业资格的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请立即向各属地卫生健康部门举报,市卫生监督机构举报电话:84368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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