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学校自己养猪自己杀供应食堂,被罚款10万

[复制链接] IP属地:江苏省宿迁市
发表于 2022-3-21 14: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宿迁中院公布的信息,江苏宿迁有一家学校,食堂自己养了不少大肥猪,猪长大之后,学校就把猪自己杀了,然后猪肉供学校食堂使用,制作菜品售卖给学生。

w3.jpg

被家长知道了,觉得学校的猪没有经过检疫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就举报了,而当地市场监管局到场,进行了查处:在学校食堂后厨,起获用于制作餐饮的猪肉,账本记载“校方自供猪肉922斤”,货款金额8759元。同时,还有3.2吨猪肉尚未使用,于是一并查封,罚款10万。

w4.jpg
图为庭审现场

原来这所学校利用闲置的校舍改了几间做了养猪场,出栏后直供学校食堂。而按照法规:这些猪肉属于,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市场监管部门就进行了查处。
w5.jpg

而学校感觉挺冤,这不是我们自己杀的猪么?应该不属于生产经营,属于“自养自宰自消费”, 养猪自用,避免浪费,降低成本,还有了质量保证。于是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如果按照法规,学校的食堂虽然不对外,只是服务于学校的师生和员工,但是严格来说是属于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而学校食堂的饭菜也是要对学校师生进行销售的是属于餐饮服务的主体。
w6.jpg

只能说该校的理解只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来说,觉得没拿到市场上卖猪肉就不属于贩卖。但是就餐并非免费,还是有盈利的。被罚并不冤枉。

说句实话,没有检验的猪肉,确实涉及食品安全,关系着学生们的身体健康,虽然给校方节约了成本,但是要是发生事情就是大事。而严格监管实际没有问题,校方完全可以让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再自用,这样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了。

你怎么看待学校里养猪这种事情呢?
你感觉该不该处罚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支持 高兴 激动 给力 加油 淡定 生气 回帖 路过 感动 感恩 支持 高兴 激动 给力 加油 淡定 生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