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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有效进行,但仍有网民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误导公众。
案件回顾
2022年3月28日,南通如东警方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网民刘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中散布虚假新冠疫情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月29日,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刘某进行批评教育。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苏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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