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协诉请永封辛有志快手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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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6 16:5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辛巴直播间燕窝事件”已过去1年多
昨天一则热搜再将它带入公众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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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有志,正是网络人气带货主播“辛巴”。

据澎湃新闻报道,河南省消协就“燕窝事件”诉快手、辛有志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将于5月9日开庭,诉请包括退赔、永封辛有志快手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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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红星新闻报道,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说,因疫情原因会选择线上开庭,届时可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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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直播带货”典型案件

今年1月14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针对“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曾举行诉讼情况新闻通报会。该案件为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费者协会组织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国内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治理电商直播新业态,尝试解决“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模式”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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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下午,辛选集团官博发文,再次就2020年10月的“燕窝事件”向消费者致歉,并称:“经核查:截止到2022年1月14日,公司已向与此事件有关的消费者赔付人民币共计4143.9216万元。公司到目前能够联系到的、且符合退赔条件的消费者,均已获得赔付。”

辛选集团在声明中还表示,此次事件中所有消费者均是与商家店铺直接建立的订单成交关系,辛选方面无法获知消费者相关联络信息。因此,需要请用户主动与其联系赔付事宜。“只要用户符合退赔条件,我们仍将继续兑现承诺、负责到底,且不设时限,直到全部赔付完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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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

2021年5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其中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时,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等。

2022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对虚假营销及诱导消费等行为,施以重锤。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发布者不得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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