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持续严查!

[复制链接] IP属地:江苏省宿迁市
发表于 2022-5-21 09: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降低疫情防控传播风险,按照上级部署,宿迁公安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积极研判嫌疑车辆行驶线路、通行时段等规律特点,合理调整警力部署,科学安排勤务,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执勤执法主阵地,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
01
5月19日17时30分,交警二大队巡逻一中队民警查处一辆车涉嫌非法营运的苏NX5**K小型汽车。经查,驾驶员吴某驾驶车辆从沭阳带两名乘客到宿迁汽车客运站,并收取费用,涉嫌非法营运。目前该车及驾驶员移交交通部门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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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5月19日10时30分许,交警三大队巡逻二中队民警查获一辆苏ND00**2号车辆涉嫌非法营运。经查,驾驶人张某驾驶车辆从宿迁高铁站带乘客前往沭阳,涉嫌非法营运,民警依法将车辆及人员现场移交市交通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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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近日,宿迁交警接群众举报称,苏N02**6小型汽车涉嫌非法营运。5月18日9时20分许,铁骑大队队员在洪泽湖东路与东海路交叉口将该车查获,后将该车与驾驶员移交交通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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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5月17日20时许,高速一大队民警在沭阳收费站连查2起非法营运案件。经查,路某驾驶苏E5E**7小型普通非营运客车载客6人,从苏州开往沭阳收取乘客每人约300元;徐某驾驶苏NY0**L小型普通非营运客车载客6人,从常州开往沭阳收取乘客每人约400元,均涉嫌非法营运被民警查获。驾驶员对从事非法营运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车均已移交高速交通部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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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非法营运车驾驶员均未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不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能有效保障乘客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非法经营车辆,缺乏规范化管理,车辆技术性能无保障,存在随意揽客、胡乱议价、宰客、甩客、故意绕道等不规范行为,且承担风险能力弱,一旦发生意外,乘客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前防控疫情期间,非法经营活动普遍存在逃避防控监管,不能规范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整治攻坚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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