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赖、 发表于 2022-2-24 11:46:56

老伯生前给堕胎前女友转帐345万,妻子起诉,法院判退一半!

“我老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我同意将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多次转给被告共计345.5万元”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赠与合同纠纷丈夫生前擅自将巨额钱款赠与他人妻子愤而起诉究竟老伯将这么大一笔钱给了谁?背后有何隐情?一起来看法院的调查!
整理丈夫遗物有意外发现给前女友转账300多万
黄老伯2000年起下海经商并于2010年12月与宋阿姨再婚重新组建家庭
2020年元旦刚过他因突发疾病去世妻子宋阿姨在整理他的遗物时意外发现了一个“秘密”
在2016至2019年期间黄老伯竟多次向同一陌生账户转账累计金额高达345.5万元其中最大一笔转账金额160万元
多番了解后宋阿姨发现该账户属于李阿姨所有于是她将李阿姨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上述钱款
前女友堕胎后无法生育老伯愧疚拿钱弥补
得知被起诉李阿姨无奈道出了事情的原委上世纪70年代黄老伯和李阿姨同为下乡知青两人在插队落户时相识恋爱并未婚先孕
但这段感情遭到男方父母的强烈反对最终两人被迫分手李阿姨后只能通过私人医生堕胎但这次手术导致她永久性丧失了生育能力
之后,两人各自婚嫁但李阿姨的生活并不如意很快因无法生育而离婚得知此事,黄老伯十分愧疚便阶段性地支付其补偿钱款一直持续到他去世之前但整件事,宋阿姨并不知情
宋阿姨认为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老伯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给他人严重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应属无效阿姨应将获赠的钱款全部返还李阿姨则认为黄老伯的转账行为是一种基于道德性质的给付和补偿且转账钱款来源于黄老伯婚前积累的个人财产因此并未损害宋阿姨的合法权益
50%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被告返还一半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各种背景事实可以对被告受赠钱款的理由予以采信但受赠钱款的理由合理并不意味着王老伯可以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被告是否需返还受赠钱款关键在于上述钱款是否属于王老伯与原告的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王老伯的转账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货币作为种类物不能单纯以转账时间来判定其性质为婚前或婚后财产综合各种情况法院酌情确认涉案钱款中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王老伯将其婚前个人财产赠与被告的行为合法有效但处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无效依法应予撤销最终,上海浦东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受赠钱款172.75万元
网友吵翻
对于黄老伯生前擅自将巨额钱款赠与他人网友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认为黄老伯是个重感情的人前女友因为自己而无法生育为了弥补她,给她转钱
不过也有网友不认同!

与其瞒着转钱不如把关系处理好跟李阿姨结婚再弥补会更合适?

还有网友提出应该结合时代背景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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