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号上午,宿豫区法院执行局集中返还60多万赃款,被害人都是因为假合同上了当。
在宿豫区法院执行局接待室里,7名被害人在执行款分配方案上签字,等待追回的赃款打到银行卡上。这起案件得从2010年说起,受害人仲某在某小区买了一处住房,认识了该小区物业经理陈某,陈某透漏,开发商遇到资金问题,可以借钱给开发商赚取利息,仲某心动了。
“第一次是给他30多万,后来用了也有一年多,按时也是给利息的,过了有一段时间就陆陆续续的一共给他80多万。”受害人仲某说道。
因为陈某支付利息及时,仲某也就没怀疑。就这样,陈某利用伪造的合同、公章,以开发商资金紧缺、低价售卖房产等方式,骗取7名受害人180多万元。2012年6月,仲某发现合同上盖的章有问题。
“我说那管吧,也是盖的章,到最后才知道那些所谓的抵押房子全是假的,他自己刻的(章)。”受害人仲某说道。
假合同、假公章,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不料事情败露。经过公安机关侦查,陈某于2010年5月至2012年6月,诈骗仲某、卞某等7人184.23万元,全部被其用于购买房产、车辆、支付借款利息以及个人挥霍。
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并且已经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陈某被判入狱后,执行局对其资产进行评估拍卖,今年3月份将陈某的一辆汽车、两套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拍得61万元。
“本院已经累计向7名受害人,共计追回发放追缴款项共计80余万元,本次追回的房产变现款为60余万元,剩余款项本院将继续穷尽措施,尽力挽回被害人损失。”宿豫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侯桥文说道。
提醒市民,在日常经济往来中,要保持头脑清醒、面对各式各样的高利诱惑,要擦亮眼睛,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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