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有奖] 宿迁一男子以“代办驾驶证”为由诈骗20人,被判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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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30 09: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用本人到场,全程代考包拿驾照,60天极速下证。禁驾记录可消。假一赔十,无效全额退款。”2018年5月,屡次考不到驾照的宿豫区的张某看到有人在朋友圈发布这样的广告,就找到广告的发布人姜卫国,请他帮忙办理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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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卫国信誓旦旦地告诉张某,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件照片,60天内保证能办到驾驶证。在收了张某一万元后,姜卫国还向张某出具了《驾驶证代办协议》和收条。

交了钱的张某担心被骗,经常向姜卫国询问驾驶证办理的情况。姜卫国就把之前故意在车管所里拍的视频发给张某,告诉张某证件正在办理,让张某不要担心。

信以为真的张某放心了,还把姜卫国的联系方式给了朋友方某。方某曾经因为酒后开车,被终身禁驾。姜卫国知道方某的情况后,表示需要更多的钱来“打点”,一共收取了方某65000元。

姜卫国收取钱财后,用于个人挥霍,面对张某等人的催促,姜卫国则一推再推。2018年11月,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的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公安机关发现姜卫国以“代办驾驶证”为由,骗取张某等20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32.3万元。此外,姜卫国从2017年11月以来,还以明租实骗的手段将租来车辆抵押给他人,获取抵押贷款,涉案诈骗金额42万余元,总计诈骗金额74.3万元。

法律后果
2019年8月12日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以姜卫国涉嫌诈骗,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5月14日,宿豫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此案。根据《江苏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18)》关于对诈骗罪的规定,诈骗价值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或者没收财产。

5月22日,姜卫国因犯诈骗罪,被宿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姜卫国在2014年12月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期间他又犯罪,所以撤销对他宣告缓刑四年的执行部分。最终,姜卫国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检察官提醒:

根本不存在“代考”“代办”驾照的情况。通过微信或者网络看到此类消息,千万信不得。为了保障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大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考取驾驶证,不要动歪脑筋走“捷径”,最后被骗得血本无归。同时,通过伪造、复制、买卖等行为取得驾照也是违法犯罪行为,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购买“驾驶证”,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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