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社区] 好消息!这些楼盘最高可补贴12%,宿豫的拆迁户有福了!

[复制链接] IP属地:江苏省宿迁市
发表于 2022-3-7 16: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开展我区房屋征收
市场化安置购房奖补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了提高我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效率,参照我市定销商品房市场化建设精神,结合我区安置房源供给缺口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1、我区城区范围内(顺河街道、豫新街道、下相街道),因改善住房条件征收,放弃实物安置并在我区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被征收人。

2、购房人应为征收协议对应的被征收人,或被征收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

3、每份征收协议仅限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二、补贴时间范围

补贴时间范围为2021年12月15日-2022年6月30日,征收和购房时间均应在该时间段之内,其中征收时间以征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日期为准。合同网签时间应在征收协议签订后。

三、补贴标准

1、被征收人在2021年12月15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房屋被征收且在我区范围内购房的,购房价格在开发企业于发改局备案价格92折后再享受下述补贴。首付款在50%以上的,按照发改局备案价格的10%给予补贴(其中购房补贴比例5%,开发商补贴比例5%)。一次性付款的,按照发改局备案价格的12%给予补贴,(其中购房补贴比例5%,开发商补贴比例7%)。付款比例在50%以下的不享受上述补贴。

2、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仅限一套,不含储藏室、车位、二手商品住宅、自建房、小产权房、各类政策性住房、商业用房、高档住宅),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备案合同为准。

3、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为三套及以上的住宅,则不享受购房补贴。(以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4、已享受补贴的房屋不可退房、更名,办理不动产权证之前不允许私下转移交易。

四、购买范围

自愿参与我区奖补政策的企业及其提供的所有可售房源(详见开发企业名单及房源明细)。开发企业为豫樾天境、和樾花园、智慧光年、金色家园、尚阳城、昆仑上观、祥生府花苑,共7家。

五、补贴流程

被征收人携带征收证明材料至我区购买范围内参与政策优惠的开发项目选房,在与开发企业完成商品房网签合同及银行按揭贷款合同签订后,由开发企业准备材料,每月15号、30号统一上报到下述工作专班,经街道、区住建、区征收办、财政局审核后,由财政局负责补贴款项的发放。

被征收人(购房人)可至上述项目售楼部或万达一楼各项目展厅选房及办理手续。

六、各部门职责


由区财政局、街道办、住建局、征收办、税务局、审计局、市场局组成工作专班(简称专班)负责我区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购房奖补工作的受理、审核、资金的发放、档案整理、政策咨询等工作。其中:

1、街道办(豫新、顺河、下相):负责开发企业申报补贴材料的初审与流转;

2、住建局:①参与购房补贴的房源网签备案审核;②做好已享受补贴房屋的退房把关工作;③负责与上述开发企业协议的签订;④负责补贴材料的整理归档;⑤房屋征收购房补贴政策咨询。

3、征收办:①负责与被征收人拆迁补偿协议签订、拆迁补偿款发放;② 负责补贴材料复核;③负责与上述开发企业协议的签订;④房屋征收购房补贴政策咨询。

4、财政局:负责购房补贴款的审核拨付;

5、税务局:监管开发企业按照实收款缴纳相关税费;

6、审计局:对发放补贴的金额进行跟踪审计。

7、市场局:针对此次补贴过程中开发企业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或恶意扰乱市场的行为进行管理。

8、开发企业:①负责在万达一楼展厅租赁为期半年的展位对此次补贴政策进行宣传;②在展厅公示提供的房源、户型等材料;③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引导及手续办理;④售楼部同步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安排专人负责被征收人手续办理;⑤负责与购房人签订补贴申请表、商品房网签合同、贷款合同等,并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备;⑥将被征收人的资料按照一户一档整理完成后与区征收办结算补贴金额。

七、结算资料

开发企业携带拆迁购房补贴申请表(原件)、拆迁协议(复印件)、商品房网签合同(原件)、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复印件)、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等材料每月15号、30号报送材料至专班进行审核结算。自材料受理完成30个工作日,由财政局将补贴款项拨付至开发企业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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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奖补政策出台,能够满足一部分急需现房/准现房的征收户居住需求,同时加速宿豫区房地产企业去库存,实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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