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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在淮安一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与轿车相撞。而就在事故发生前40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竟接连出现三次交通违法行为。
事故发生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闯红灯通过路口时撞上一正常行驶的白色轿车。因撞击力巨大,张某腾空旋转180°后,重重摔落在地,所幸事故发生时张某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伤。
事故发生后
淮安交警调取张某途经路段监控
发现其竟涉及多项交通违法
责任认定
淮安交警部门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不仅要自行承担医疗费用,同时需赔付机动车辆所有的维修费用。
这起案例一经发布
一度冲上热搜榜
并引发网友热议
江苏交警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不得驶入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要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指挥;遇红灯时,在非机动车道停止线或者待驶(转)区内依次等候。
重点提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头盔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守法骑行
安全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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