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巡回审判进驾校 以案释法敲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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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7 09: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26日上午,宿豫法院刑事速裁中心将巡回审判法庭开进驾校,对刘某涉嫌犯危险驾驶罪等10起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40余名驾校学员旁听了该起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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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起案件的被告人全部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中刘某在案发时,还是某驾校的一名教练,他所驾驶的车辆也是驾校的教练车。
去年10月29日,刘某与朋友聚餐后,酒后驾驶教练车,从宿豫区某驾校出发,在行驶过程中与前方同方向行驶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车辆受损。民警现场对刘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经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认定,刘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宿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送检的被告人刘某的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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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法院刑事速裁中心受理该案后,结合目前危险驾驶案件频发等实际情况,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案件承办法官立案庭副庭长于海秋决定以巡回审理的方式到驾校公开审理上述10起案件,为“准司机们”敲响法律警钟。
庭审过程中,10名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当庭认罪。法庭在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刘某等10人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二个月十天至一个月十天不等刑期,并处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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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后对醉驾的危害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我以后不仅自己不会喝酒开车,也会提醒我的家人拒绝酒驾。”经过现场以案说法,驾校学员们对“喝酒不开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交通事故猛于虎,一次酒驾就可能给自己和他人都带来难以抚平的伤痛和财产损失。宿豫法院以巡回审判为契机,向群众普法,道路千万条,安全驾驶第一条,务必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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