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熊孩子”玩游戏充值5万元 泗阳法院这样处理

[复制链接] IP属地:江苏省宿迁市
发表于 2022-7-12 09: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泗阳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提交的起诉状载明,2021年9月至10月,小红(9岁)在使用其奶奶手机玩游戏时,未经奶奶同意向游戏账号充值,充值数额累计达到5万余元。小红奶奶请求法院判决游戏公司返还上述款项。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法官张瑶瑶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就充值是否是小红自主消费的问题争执不下,被告要求原告提供小红未经同意私自登录游戏并转账的证据,小红奶奶对此未能提供证据,案件调解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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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瑶瑶法官通过反复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到该游戏虽然需要实名认证,但是也可以以“游客”身份临时登录,并结合小红自述,基本可以确定是孩子本人玩游戏并进行充值的事实。
张瑶瑶法官认为小红年仅9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累计充值5万元的行为并非纯获利益的行为,且与其智力、年龄不相适应。与此同时,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游戏公司也应承担因平台管理疏漏导致未成年人充值的责任。
综上考虑,张瑶瑶在后续的调解工作中,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通过反复沟通和耐心调解,最终游戏公司同意于一个月之内退还款项25000元,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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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钱是我多年的积蓄,感谢法官,也感谢被告的理解。”事后,小红奶奶专程送来一面锦旗向法官表示感谢。
法官提醒
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方式广泛应用,因未成年人网络充值、直播打赏等行为造成的纠纷屡见不鲜,妥善解决好这类问题是家长和网络平台的共同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不要轻易向未成年人泄露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密码,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希望网络游戏公司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过度消费等不良行为,为未成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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