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城事] 赞!宿迁两个案例入选省十佳生态环境治理改革创新案例!

[复制链接] IP属地:江苏省宿迁市
发表于 2023-2-18 10: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22年度“十佳生态环境治理改革创新案例”,宿迁创新开展“绿票”交易,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南京探索开放式隧道尾气治理、建设绿色生态隧道新模式等10个案例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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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创新探索为何能够入选全省年度十佳?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各地探出了什么样的新路,可以带来哪些启发?记者探访了其中的部分项目。

宿迁泗洪县:创新开展“绿票”交易,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

为推动全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建设,泗洪县积极探索,以国有土地出让附带生态产品价值为着力点,构建了具有区域性生态平衡属性的“绿票交易”机制。

“绿票”是指泗洪县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时,因该宗地块建设导致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和未来产生污染物需要治理,竞得人从泗洪县生态产品交易平台购买生态恢复和未来污染物治理所需成本的具有一定数额的券。

在实施“绿票交易”过程中,泗洪县成立了“绿票”领导小组,按照居住、商住、商业、工业等用途,依据拟出让地块初始状态,分别测算“生态修复+未来污染物治理”等成本,制定《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附带生态产品“绿票”价值评估细则》。同时组建国有泗洪县“两山”生态集团,搭建生态产品交易中心,由地块竞得方从交易中心购买地块附带“绿票”。

为了有效破解“变现难”“抵押难”,泗洪县还将碳汇林栽植、污染物治理等生态项目纳入“绿票”生态项目库,开展林木经营、企业运营、集体增收等活动,收益由“绿票”持有人和生态项目所在村集体,按协议进行分配。同时引入县域国有担保公司联合银行机构推出“绿票贷”金融产品,“绿票”项目可在国有担保体系内抵押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制定地方性“绿票贷”抵押标准和服务范围,按照“绿票”项目估值80%以内进行贷款投放。

南京鼓楼区:探索开放式隧道尾气治理、建设绿色生态隧道新模式

汽车尾气是流动的污染源,南京市鼓楼区存在机动车保有量大、交通堵点多等现状困境。草场门隧道位于南京城西干道,是鼓楼区交通源污染的重点区域。根据监测数据显示,隧道内存在明显的积聚效应,导致秋冬季节PM2.5浓度高,春夏季臭氧污染重。南京市鼓楼区创新探索,建设绿色生态隧道。

24台大型黑色机器,矩阵式分布安装在草场门隧道顶部。“这个其实是我们的尾气净化设备。”鼓楼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设备充分运用了物联网和5G技术,可实现远程操控。在道路附近就地治理尾气,这在江苏省尚属首次。

目前,鼓楼区已在辖区重点区域、污染高值区、交通堵点的沿街楼顶(空中)、路段两侧(路面)安装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已安装并投入运行治理设施26台,实现“空中+路面+地下”立体治理模式,有效实现前端治理、后台管理“双模式”,打造全覆盖的绿色生态道路。

苏州:建设消夏湾湿地生态安全缓冲区,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

消夏湾片区位于太湖生态岛金庭镇南部,三面环山,南临太湖。近年来,太湖水环境明显改善,环太湖地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已成为太湖水质提升改善的重要制约因素。金庭镇具有典型的山地地形特征,山上为经济林,沿太湖边为万亩良田,周边村庄密集,汇水区面积约18平方公里,农业农村生产生活面源污染物随地表径流进入消夏江,最后汇入太湖,对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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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吴中生态环境局建议金庭镇开展消夏湾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对污染物的消纳净化作用,拦截、导排、削减周边区域面源污染。该项目通过“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系统性治理,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对污染物的消纳净化作用,每年可削减流入太湖的总氮8.7吨、总磷0.87吨,破解了环太湖地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难以收集治理的困局,筑牢太湖生态安全屏障。

据了解,一期项目总投资8400万元,在3.3公里长的消夏江边布置15.5公顷功能湿地,治理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面源污染。项目主要建设“三道湿地”:雨污水截留湿地0.4公顷、强化型垂直流湿地2.6公顷、浅滩湿地12.5公顷。通过“三道湿地”,即可将夹杂化肥农药的雨水净化,净化后优于地表Ⅲ类水的出水又回用于农业生产,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建,2021年10月完工投运,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该项目入选全国水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徐州、宿迁:跨区域协同出台《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

骆马湖横跨宿迁、徐州两市,是我省第四大淡水湖,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的调蓄水库,也两地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涉及人数众多,地位非常重要。为保护好这一重要湖泊,2020年开始,徐州市、宿迁市就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工作达成共识,两地人大积极联系沟通,开展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协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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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骆马湖风景区。

去年10月24日,宿迁市召开专题发布会,正式发布《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简称《条例》)相关内容。与《条例》文本几乎一致的《徐州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也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不仅是江苏省第一个生态环保领域的立法协作项目,也是淮海经济区城市间首次开展的紧密型协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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