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查!又有“醉猫”驾车上路,栽了!

[复制链接] IP属地:江苏省南京市
发表于 2023-7-22 10: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夜间的醉猫蜀黍抓过不少,当蜀黍问起时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天黑了夜深了蜀黍也就不在了

夜查!又有“醉猫”驾车上路,栽了!

夜查!又有“醉猫”驾车上路,栽了!

即使太阳落下月亮悬挂,泗阳交警依旧挺直腰板出没在车来车往的路上夜查行动,从未停歇!

夜查!又有“醉猫”驾车上路,栽了!

夜查!又有“醉猫”驾车上路,栽了!
时间:7月19日23时03分
地点:淮海路
驾驶员:孙某
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177mg/100ml

夜查!又有“醉猫”驾车上路,栽了!

夜查!又有“醉猫”驾车上路,栽了!
时间:7月19日23时32分
地点:淮海路
驾驶员:陈某
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101mg/100ml

夜查!又有“醉猫”驾车上路,栽了!

夜查!又有“醉猫”驾车上路,栽了!
时间:7月19日23时39分
地点:淮海路
驾驶员:唐某龙
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31mg/100ml
法律链接

酒后驾驶处罚标准

夜查!又有“醉猫”驾车上路,栽了!

夜查!又有“醉猫”驾车上路,栽了!

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行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处罚标准

夜查!又有“醉猫”驾车上路,栽了!

夜查!又有“醉猫”驾车上路,栽了!

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泗阳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员朋友生命无价,酒后禁驾切莫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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